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及QS标志。
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一直被消费者视为食品安全的象征。“服役”多年的QS标志,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不再使用。1月10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10月1日前换取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SC”),旧版QS标志将彻底取消。
武汉市食药监要求各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还未换取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18年10月1日前取得新版SC生产许可证,并更换新标签。已取得新版SC生产许可证,但仍在使用旧版印有“QS”标志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10月1日前更换新标签,并妥善处理未用完的原包装及标签标识。对10月1日之前生产的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的食品,允许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
武汉市各区将在10月1日后开展执法检查,对10月1日之后生产的食品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的,依法予以查处。
据介绍,旧版“QS”标志是质量安全的简称,是政府部门监管许可生产的安全食品。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标志将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而是启用新的“SC”证。 “SC”编码代表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实现食品的追溯,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注:以上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